徐州市第四届新人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征稿启事 为繁荣徐州市书法艺术事业蓬勃发展,推动我市“中国书法名城”建设,挖掘和培育书坛新人,壮大会员队伍,徐州市书法家协会将主办“徐州市第四届新人书法篆刻作品展览”。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 一、组织机构 1.主办单位 徐州市书法家协会 2.承办单位 李可染艺术馆 二、征稿要求 1.范围 凡工作、生活在徐州市(县、区)内的社会各界书法篆刻工作者、爱好者,非市书协会员,均可投稿。年龄限于18周岁以上。 2.作品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,书体不限。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,草书、篆书请附释文。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,以竖式为宜,所有作品不需装裱(如自行装裱,一律使用白绫轴式装裱,裱成高度2.8米)。篆刻作品寄印稿6-10方,附1个以上边款,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(竖式)的宣纸印屏上。 3.投稿方式 采取团体会员集中送稿和个人投稿方式,投稿作品数量不限。各县(市、区)可以组织集中报送,个人投寄信封左下角注明“四届新人展作品”字样。 4.说明 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: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常用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。请另打印填写《徐州市第四届新人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》(后附表格,可复印使用),连同身份证复印件、汇款单复印件,随作品一并寄出。 5.费用 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,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50元(邮局汇款,请勿在信封中夹寄)。限于人力,凡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。 三、截稿日期 自见启示发布之日起,截止2013年2月28日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各团体会员于2月20日前,将征集的作品、送稿登记表及参评费送(或寄)至市书协。 四、作品评审 由市书协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,制定评审细则。拟定于2013年3月上旬在李可染艺术馆评审,评审结束后及时公布结果。 五、奖励待遇 1.设立优秀作品奖30名。 2.向优秀作品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;向参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。 3.展览将出版作品集,获奖作者凭获奖证书可免费领取作品集5本,入展作者凭入展证书可免费领取作品集1本。 4.凡入展作者,具备加入徐州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。 六、展览时间 第四届新人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拟定于2013年4月在李可染艺术馆展出,展出作品300件左右。 七、投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:徐州市建国西路71号泉山农行 邮编:221000 电话:0516-83810285(办),15852187789 收稿及收款人:沈广松 八、其他事项 1.详情请关注徐州书法网http://www.xzsfj.com/。 2.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徐州市书法家协会。 附件:《徐州市第四届新人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》 徐州市书法家协会 2012年11月15日 徐州市第四届新人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登记表 姓 名(与身份证上的一致) | | 性 别 | | 年 龄 | | 身份证号 | | 常用通讯地址 | | 邮 编 | | 县、市 | | 手 机 | | 固定电话 | | 工作单位 | | 作品名称 | | 尺寸 | | 材 质 | | 作 品 释 文 | | 参展费汇款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| | |